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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对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有什么奖励与支持

更新时间:2021-10-04 23:59

    我校对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设立了竞赛专项奖金和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可优先参评国家奖学金,优先立项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创新创业基地服务,且可以优先参评优秀毕业生等奖项;除此之外,还可以进行学分转换。

具体奖励及支持政策如下:

1、设立创新创业竞赛专项奖金

获得院级奖励500-1000元,获得校级奖励500-1000元,获得省级奖励2000-5000元,获得国家级奖励5000-50000元。

2、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一等奖:22000元,二等奖:16000元,三等奖:12000元

3、优先参评国家奖学金

根据我校奖学金评审方案,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省部级1/2/3等奖每项分别计25分、20分、15分;获市级(校级)1/2/3等奖每项分别计15、10、5分;

4、优先立项孵化入驻

校级以上的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我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立项,可获立项经费1000元,孵化成功者根据评审等级可分别获得3000元或6000元项目资助费。

5、优先参评优秀毕业生

获奖项目的学生将作为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省赛银奖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符合基本评选条件,可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6、学分转换

获奖项目的学生可作为相关课程的学分认定;省赛银奖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毕业论文免检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