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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项目入驻评审细则

时间:2017-05-08    浏览量:

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项目入驻评审细则

为科学评价我校孵化项目创新创业情况,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主体经营管理体系,引导在孵项目健康发展,提高基地孵化成功率和孵化质量,达到扶持创新创业的核心目标,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特制订本评审细则。

一、评审原则

坚持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并能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项目。

二、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成员:由主管创新创业副校长、创新创业学院及各二级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领导、孵化基地管理主任、资深创新创业指导老师、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创新创业学院,评审小组组长由主管创新创业副校长担任,负责统筹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工作。 每次评审人数为5-7人(单数),按报审项目特点在评审小组成员中选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按规定支付评审劳务费。

三、评审内容

1、创新创业负责人及创新创业团队 主要从创新创业者及创新创业团队的创业精神、创新意识、能力条件、专业素质和开拓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评价。

2、计划目标的合理性 对项目的技术性,项目经营计划及可实现性等方面进行合理性评价。

3、项目特色和创新 主要从项目特色性、创新性、先进性、技术性、实用性(项目的实用价值和转化价值)等方面以及是否和本专业相关来进行评价。

4、市场前景 主要从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市场竞争优势、产品未来实现产业化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评审流程及规则

1、材料初审:创新创业学院将申请入驻创新创业项目征集后,进行汇总、整理。材料齐全后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及创新创业项目由评审小组进行初次评审,初审合格,提前5天通知申报人具体评审时间、地点。以便申报人及时准备面试资料。初审不合格项目不再进行现场评审。

2、现场评审:由创新创业项目团队现场介绍,每个创新创业团队必须在15分钟内围绕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介绍(创新创业团队、技术水平、项目可行性、管理及资金状况、商业模式等情况(占比50%),并回答评审小组成员提问(占比20%)。

3、结果审议:每一位评审小组成员根据计划书和现场答辩在评分表上打分并给出项目评审建议,工作人员统一收回评审表进行统计,参加评审的项目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项目依次排名。并将最终得分、排名、评审组意见填写在《湖南信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评审汇总表》。

4、结果公示:由评审组组长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并在学校公示栏和网站上面公示评审结果入驻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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